
11月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工作情况以及典型案例等。
发布会上,济南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清霜介绍了济南法院以优质司法服务保障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情况。“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徐清霜表示,济南法院近三年办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3006件,为省会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徐清霜介绍,济南法院聚焦山东科技强省、知识产权强省和济南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的核心功能定位,先后出台促进创新发展、助力种业之都建设和加强科技创新的意见,妥善审理了一批涉及高端智能装备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通讯标准必要专利等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技术类标杆案件。审理的植物新品种案件数量屡创新高,连续三年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种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近年来,济南的电子信息、高端软件、生物制造等标志性产业链加快培育壮大,不断拓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新赛道。”济南法院充分发挥技术类案件集中管辖优势,强化审判专业化与精细化建设,组建“专业法官+技术调查官”团队,负责技术事实与法律问题攻关;组织“全国、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资深法官”专业法官会议,把关行业规则和宏观考量;通过设立审判双层梯队,集中精力审理涉高精尖技术类案件,确保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三年来,共办理发明专利案件185件、实用新型专利案件731件、技术秘密案件16件、计算机软件案件1680件,连续8年有16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定期总结疑难复杂案件审理经验,提炼涉植物品种临近阈值侵权判定、商业秘密保密措施认定、AI文生图版权确定等审判思路和裁判规则,有12条技术类办案规则入选最高人民法院裁判规则库。
严格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构建科学、精细的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依法判决赔偿6384万元,让司法判赔数额更符合市场经济价值规律,彰显“严保护”司法态度。综合运用行为保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强制措施,在知识产权案件固定证据过程中,充分发挥公证云、可信时间戳等新技术的作用,三年来共办理涉科技创新成果保护的财产保全案件137件、诉前证据保全案件69件,切实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其中,22起证据保全案件,当事人在诉前成功达成和解,及时高效制止危害科技创新成果的侵权行为。
济南法院持续深化府院联动,与省知识产权保护部门签订快速协同保护框架协议,委托调解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 251 件次;与市场监管、农业、版权等部门分别召开座谈会,就批量案件维权、侵权判定标准等问题达成共识。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衔接机制,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作,对济南、聊城、滨州等地39 起行政调解案件进行司法确认。健全优化技术调查官机制,利用省、市知识产权保护部门专利预审业务优势,共享专利技术人才资源,选任续聘机械、化工等领域技术调查官25名,邀请技术调查官常态化、实质性参与案件审理。加强数字赋能司法审判,实施知识产权审判“智能3D证据”管理模式,委托建模“智能3D证据”700余件,积极推广“版权 AI 智审”数字化应用。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支撑引领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作用,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科技创新营商环境。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开展“法护发展”等护企行动,加强联动防范,与法学会、起步区联合举办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与农业、版权、市场监管、地理标志协会等部门召开协同保护座谈会,与检察、公安等部门签署框架协议,织密知识产权保护网。加强普法宣传配资交易,营造保护创新、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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